根據工作需要,懷化市國土資源局面向全市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懷化市國土資源局綜合崗位5名。
二、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科員級公務員(或參公人員),不含中央、省屬垂直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從事國土資源管理、文秘、法律、財務工作2年以上。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工作經歷按足年足月計算(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6.身體健康;
7.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考試: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所在單位不同意調出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及要求
(一)公告
面向社會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懷化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市國土資源局5樓)
3.咨詢電話:0745-2711087
4.報名要求:
(1)考生下載《懷化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2)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5)所在單位出具的有無最低服務年限及是否服務期滿情況證明,并經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屬實。
(三)資格審查
懷化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準考證。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負(包括取消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均按100分制計算。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1.筆試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筆試主要測試寫作、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知識。筆試分兩門考試進行,均實行100分制,并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筆試成績。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如果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因工作需要,經單位申請、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選調計劃。
2.面試
面試開考比例為1∶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能力。面試前出現放棄者,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即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及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察環節發現相關證明材料弄虛作假的,直接取消選調資格,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經懷化市國土資源局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試用和調動
公示無異議后,擬選調對象試用期3個月,由懷化市國土資源局與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辦理試用手續。試用期滿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者返回原單位工作。
五、其他事宜
1.調入人員的行政職級按報名時的行政職級確認,在選調過程中晉升的職級不予認可。
2.參加公開選調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如有違反有關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經本次公開選調調入懷化市國土資源局后,工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未盡事宜由懷化市國土資源局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釋。
公務員公開選調工作由懷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本次公開選調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745-2714139(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監察室)。
懷化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0月10日
易賢下載網:2016年懷化市國土資源局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