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負責,市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職數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3)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規定,在宜昌市服務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宜昌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宜昌市人社局網下載),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報名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提交給宜昌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沿江大道43號),筆試成績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