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結論只限于本次選調工作。
辦理轉任(商調流動)手續
選調單位根據面試、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擬選調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商調流動)手續,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因本人原因不按時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對沒有合適人選的選調職位,作空缺處理,不再實行遞補。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