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州市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招聘文字人員待遇
1、工資待遇實行工資加稿酬。
工資采取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相結合的計薪方法。基本工資不低于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收入標準的1.2倍;績效工資以考核為依據,實行考核浮動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50%,考核為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60%,考核為優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資的65%。
文字工作稿酬另外計算。
2、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以及社會保險(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險、大病險及住房公積金)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