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揚州市寶應縣廣洋湖鎮招聘鎮管后備干部人員相關待遇
1、人員管理。鎮建立后備干部人才管理中心,設在鎮組織科。人員聘用后,組織關系、行政關系、工資關系轉至后備干部人才管理中心,并與鎮后備干部人才管理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入聘者第一年為試用期,結合本人意愿,由鎮黨委研究調劑安排到相關村、社區、鎮直部門使用。一年試用期考核合格后,上述關系轉至相關村、社區、鎮直部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繼續聘用。
2、工資報酬。入聘者第一年工資福利由鎮后備干部人才管理中心統一發放,資金來源為鎮和村、社區(鎮直部門)兩級各按50%統籌。標準為:招聘在村、社區工作的,工資標準參照在編在崗的副村級干部。招聘在鎮部門工作的,工資標準參照鎮研究錄用的編外人員;其中在鎮部門工作的,第一學歷全日制本科工資補助800元/月,第一學歷全日制專科工資補助500元/月。并統一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
3、職務待遇。試用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繼續使用的,在村、社區工作的經鎮黨委研究并報請縣相關部門同意后優先安排進編,且任命相關職務;在部門工作的,明確相關職務。所有正式聘用人員享受其他考核獎勵及工資正常晉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