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廣納優秀人才,改革用人機制,促進事業發展,根據崗位需要,特向全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機關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
教育局科室文字工作人員2人。
三、招聘對象
新沂市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及教育行政干部。
四、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敬崗愛業、誠實守信、人品端正,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無違紀違規行為。
2.綜合素質好,懂教育政策法規,熟悉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具有履行文字工作職責所需的公文知識和辦事能力。
3.文字功底和口頭表達能力好,具有一定的公文寫作基礎。
4.身心健康,專科及以上學歷,中文專業者優先,年齡在35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證上標注的出生時間為準)。
5.在基層學校工作五年以上(有一定學校管理經驗者優先)。
五、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以一定形式發布招聘信息。
2.公開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采取個人申請,群眾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 0)。
報名地點:教育局人事科207室。
聯系電話:0516-88922340。
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寸照2張、1000字左右的自傳、公開發表的文章(學科論文除外;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審查。報名者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人事科、紀檢監察室和辦公室按報名條件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4.筆試。
內容:公文常識和寫作,分值為100分。
時間:2016年10月22日。
地點:見筆試證。
5.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形式為現場出題,10分鐘準備,5分鐘演說(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分值為100分。
6.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1:2的比例,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由人事科、紀檢監察室和辦公室對考察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7. 黨委研究。
8. 公示。
六、錄用
試用期一年,若能勝任工作,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新 沂 市 教 育 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