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應屆考生
1、居民身份證;
2、學生證;
3、所在學校出具《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需在領取錄取通知書時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等;
4、外省籍師范類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5、委培、定向、聯辦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報考證明。
(二)往屆考生
1、居民身份證;
2、戶籍證明。戶籍不在射陽縣、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屬夫妻分居兩地的,帶結婚證書及夫妻雙方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出具軍人部隊證明及戶籍證明;獨生子女的,出具獨生子女證明(由戶籍地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鄉鎮和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署意見),父母戶籍證明(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屬于父母身邊無其他子女的,由街道或社區出具證明,鄉鎮黨委簽署意見,父母戶籍證明(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
3、本科以上畢業證書和學士以上學位證書(需要現場網上驗證),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5、報考射陽縣法院、射陽縣檢察院相關法律崗位的,提供國家司法考試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未領取到證書的,在我省參加考試并通過考試人員由各地級市司法局或司法考試辦公室出具證明,在外省參加司法考試的,由考生與當地司法考試辦公室聯系,協商出具有關證明;
(三)省聘大學生村官考生
1、居民身份證;
2、本科以上畢業證書和學士以上學位證書(需要現場網上驗證);
3、由所在鎮黨委出具大學生村官身份證明(包括:村官姓名,身份證號、選派單位、選聘年份、任職縣鎮村及職務、現實表現及聘期考核結果、是否同意報考),縣級組織部門簽署意見。報考面向省聘大學生村官職位的考生還需要在證明材料中注明聘期考核情況。
(四)村支書(主任)考生
1、居民身份證;
2、戶籍證明;
3、中專(高中)以上畢業證書;
4、相關任職證明材料;
5、鄉鎮黨委出具的現實表現鑒定材料。
二、時間、地點和要求
筆試入圍人員由本人攜帶筆試準考證及上述材料(有關證書、證件需要查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有關證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于2012年4月5日至4月6日到江蘇省射陽縣委組織部干部一科進行資格復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進行資格復審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地址:江蘇省射陽縣城紅旗路42號縣政府大院主辦公樓四樓。
聯系電話:0515-82365399 15862066363 15862064078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