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鹽城市城市管理局直屬單位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系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及人數
面向全市各縣(市、區)級及以下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開遴選科員級文秘工作人員2名。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綜合能力。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身份(所在單位須為科級及以上規格),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熟悉文字工作,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黨員,科員及以上職務,身體健康。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5)2015年鄉鎮(街道)機關新錄用的公務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和資格審核工作由鹽城市城管局組織。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日—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鹽城市城管局組織人事處(鹽城市毓龍東路31號415室);聯系電話:68556016;聯系人: 尤永紅、成 曦。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工作經歷證明、年度考核結果及相關任職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張,填寫《鹽城市城管局直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不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4、資格審核。鹽城市城管局依據遴選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凡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選資格。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數須達到擬遴選職位人數5:1比例,如報考人數不足,則補充發布公告或核減遴選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占50%,面試占50%。筆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內容為寫作。筆試結束后,由鹽城市人社局和鹽城市城管局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遴選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同分同進),如進入合格線的人數未達到1:3的比例,則按實際達到合格線的人數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
考試工作由鹽城市人社局和鹽城市城管局共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體檢
根據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照擬遴選職位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總分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列入考察人選。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后,按照擬遴選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缺額的,按照總成績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鹽城市城管局按規定組織實施。
(四)公示
擬遴選人員名單在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鹽城市城市管理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辦理相關手續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由鹽城市城管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擬遴選人員在接到調動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選資格。
四、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88198206(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8556016(鹽城市城市管理局)。
監督電話:88193510(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6665615(鹽城市城市管理局)。
本公告由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城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