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考人員考試前隨機抽取監考考場,具體實施辦法如下:一名監考員甲和一名監考員乙編為一組,每場考試的分組固定。兩名監考員之間必須于考試前聯系并協調好考試當日有關事項,并提前熟悉各考場的位置。兩名監考人員于規定時間(上午8:10;下午13:40)到考試聯絡室(1-55組在商學院246的商學院學術報告廳;56-95組在圖西環樓204的法學院會議室,96-144組在圖東環樓208的數學院會議室)抽取考場并領取試卷、工具袋(考場標簽、考生桌貼、考生照片存根)、隱形耳機探測器、金屬探測器。
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16:15在電子樓202召開全體監考、考務人員培訓會,監考、考務人員必須參加。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考務手冊中的有關內容(如因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按時監考的,必須自行找好替代人員,并及時告知教務處考試管理科,替代人員應按要求學習有關材料、參加考前培訓。嚴禁監考員私自調換)。
考務培訓會現場簽到并領取監考證,考試期間無成人高考專用證件者不得出入考區。
教 務 處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