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教育局將于2016年11月4日赴東北師范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與條件
本次招聘對象為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的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缺一不可):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熱愛教育事業;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考生報到前需參加由招聘單位組織的體檢);
6.2017年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
7.所學專業對口(所學專業與申報學科對口,教師資格證種類和任教學科均與申報學科對口);
8.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學前崗位須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崗位須取得小學或初中或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須取得初中或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證;高中、中職崗位須取得高中或中職教師資格證。
(二)其他條件
1.考生還要具備應聘崗位的具體崗位條件。
2.定向、委培及在職人員,不在招聘之列。
二、招聘計劃
本次參加招聘的單位為沈陽市公辦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聘計劃為286名。具體崗位計劃請見附件1:《2016年沈陽市中小學、職業學校(中專)、幼兒園面向高校招聘教師(東北師大專場)崗位需求信息表》。招聘計劃如有變動,以現場發布為準。
具體用人單位信息請參考用人單位招聘簡章。
三、招聘辦法
招聘包括投遞簡歷、資格審查、面試、筆試、試講、簽約等環節。
1.投遞簡歷
考生須到招聘現場投遞簡歷,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本人學生證;
(3)個人簡歷(須提供應聘者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4)加蓋院系公章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在網絡專題下載)一份;
(5)加蓋院系公章的成績單;
(6)《面試考核表》(在網絡專題自行下載打印)一式七份(復印有效),用0.5mm黑色中性筆填寫好應聘同學需填寫部分。《面試考核表》在面試時遞交評委。
評審組對考生投遞的材料綜合評審后,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的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考生在投遞簡歷時必須明確應聘的崗位,每人只能申報一個組別。(學前組、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中職組,只能申報一個。)
2.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儀容儀表、言語表達、書寫能力等方面情況。
面試后,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的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名單。
3.筆試
筆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心理學、教育學、教育法規等知識。
考生須準備0.5mm黑色中性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用品。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的1:2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員的名單。
4.試講
試講題目及教材信息將在11月4日(周五)11:00在東師網絡專題中公布。
5.簽約
筆試成績與試講成績按3:7的比例計入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70%。根據總成績排名,按照各組用人計劃的120%比例(逢小數進一)確定擬簽約學生范圍。
簽約實行雙向選擇。進入簽約范圍的考生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學科評審組的主持下可自行洽談、簽約。
簽約時,如因考生棄權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可依次進行遞補。
簽約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就業協議書》。
以上招聘流程,可參考附件2:《沈陽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東北師范大學專場)日程安排表》。
四、注意事項
1、應聘考生要誠信報考,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應聘者,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2.免費師范生若跨省就業需要交納違約金的,由畢業生自行承擔。
3.已簽約的考生需在2017年9月1日前報到并參加體檢。
簽約到區縣(市)教育局所屬學校的畢業生,到簽約單位所屬區縣(市)教育局報到,并參加由區縣(市)教育局組織的體檢;簽約到市直屬單位和市直屬學校的畢業生,到市教育局畢業辦報到,并參加由市教育局畢業辦組織的體檢。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與簽約學生簽訂聘用合同書。體檢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
4.考生報到時,須出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如果考生報到時未能取得上述證件,則視為考生違約,違約考生需承擔違約責任。
5.考生在簽約后,至報到前,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視為考生違約,甲方(用人單位)有權終止協議。
五、招聘工作期間監督電話:1564015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