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附件2)和《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的通知》(附件3)設置的專業名稱及代碼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崗位多報無效。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核,報名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開具各種假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對報名時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招考單位對考生資料或個人信息有疑問或收到投訴舉報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對考生資料或個人信息進行核查,考生應主動配合招聘單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結果影響招聘的,即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