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徐州市市區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聘用方式
公示無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考生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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