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5、凡屬于“三支一扶”畢業生等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填寫清楚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色相片4張。招考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提供單位證明、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勞動合同等材料為依據(上述三項材料至少需提供兩項原件)。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9日;
7、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8、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