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淮安市新安醫院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與待遇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淮安市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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