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須確保所填報信息屬實,如有虛假,我校將取消該生被調劑資格。
2.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欲調劑考生首先必須確認不能被第一志愿單位錄取。
4.考生的初試成績(單科、總分)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B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5.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6.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7.第一志愿報考MBA、MPA、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8.調劑考生有公費名額,依據擬錄取成績(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比利折合)排序決定是否公費;
9.“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開通后,登陸系統并按要求填寫個人調劑信息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10. 我校將在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后及時通知考生并安排復試 .
11. 本規定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調劑政策沖突,我校將按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