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4日至1998年11月16日期間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其他要求的,按《崗位表》要求執行(計算方法同上)。
3、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1月16日16∶00)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相關資格證書,未取得的不予報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人社部發〔2014〕96號)文件規定,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參加本次事業招聘,可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層次報考符合相關條件的崗位。
4、報考人員在崗位要求的學歷階段或者更高的學歷階段所學專業須為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專業類別劃分按《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市組織人社部門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聘人員,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應聘人員限本市戶籍或本市生源。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蘇北計劃”志愿者的崗位,招考對象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市、縣(區)內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市、縣(區)域村(居)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和經我省統一選拔派遣到我市相關市、縣(區)工作,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蘇北計劃”志愿者。
報考條件中涉及的專業技術職稱,系指按國家和省規定程序和條件評審認定的專業技術職稱,不含各市專為民營經濟組織中專業技術人員放寬條件評審的職稱。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應屆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