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的方法進行。
1、筆試:由縣公安局統一組織。筆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科目:采取閉卷形式,考核內容為法律知識和高中語文數學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11月3日(上午9:00)
筆試地點:睢寧縣公安局附屬西三樓。
筆試具體要求:
考生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自備考試用文具,不準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2、面試
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由縣公安局組織實施,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
面試地點:睢寧縣公安局11樓會議室。
面試具體要求:
面試人員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進入考點侯考室,遲到者、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行補試;面試人員不準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點侯考室,不準大聲喧嘩,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安排;如出現違紀現象和行為,將取消其招聘資格。
程序要求:
(1)面試人員在侯考室抽簽決定面試的順序號。
(2)面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資料、不得與外界聯系、不得離開指定地點。
(3)面試人員在規定時間依次有工作人員引領進入面試室,面試開始后,面試人員只能報出自己的面試順序號,不得說出自己的姓名。
(4)面試結束后,評委當場亮分,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核分員當場核分并宣布面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