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為合同制管理,不具備事業單位編制。公示結束,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查,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擬聘用人員與西華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簽訂聘用勞動合同,西華縣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聘用人員在人事代理期間工資、福利、津貼等享受全供事業人員待遇,工資套改及其他相關手續參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執行。所需經費由縣財政納入預算全額供給,并按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3、每年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續簽聘用合同,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