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考核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近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二、本公告由鹽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鹽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系電話:722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