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即將開始,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查,突出重點,擇優選拔,堅持以人為本、客觀評價,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1、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2、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負責監督、檢查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二)實施機構
1、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學院復試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2、各學院根據需要按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人數較多的學科,可以平行地組織若干個復試小組,負責具體實施面試中各項的考核。
三、復試準備工作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下達招生規模確定各學科招生計劃、制定復試工作辦法;專業課筆試、專業英語筆試及同等學力加試考務組織、復試成績登記、計算、調劑錄取的審核及上報等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根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項工作任務,逐項監督、巡察。
(三)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調劑原則調劑生源,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及差額復試比例;制訂并實施學院復試具體方案:包括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學科復試小組名單、復試比例、分數線、調劑政策、各學科(或方向)擬招生人數、面試內容、形式、評分標準及計分方法、復試時間、地點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報研究生處審核同意后,在學院網站公布;命題工作:包括專業課筆試、專業英語筆試、同等學力加試、面試試題的命制;閱卷組織工作(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
學院必須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確保復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復試時間、主要方式、內容及要求
(一)時間:2012年4月9日~10日。
(二)主要方式、內容
復試采取筆試和面試2種形式。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院也可根據學科特點適當增加其它的復試形式。有招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院,兩種類型的考生可以一起組織復試,也可以分開復試。
1、筆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
⑴專業課筆試
會計專業碩士(專業代碼為:125300)專業課筆試包括2科,思想政治理論、專業綜合Ⅰ,每科考試時間: 2小時,2科滿分均為100分,復試成績計算由商學院自行確定。
其它學科專業課筆試1科,考試時間:2小時(建筑學院及藝術學院設計類筆試3小時),滿分100分。
⑵專業英語筆試
考試時間:40分鐘,滿分60分。
2、面試(各學院負責組織):面試分為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⑴綜合面試包括專業素質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①專業素質能力測試重點考核考生的知識結構、科研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潛力。
②綜合素質能力測試重點考核以下幾方面:
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b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d人文素養;
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⑵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測試時間為10分鐘左右,滿分40分。
3、加試(僅同等學力考生參加)
參加復試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還必須加試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計入復試成績)。每門3小時,滿分100分。
4、面試具體要求:
⑴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⑵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科研水平較高并具有副高職稱以上、辦事公正且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并設立組長1名。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⑶每個復試小組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全程錄音,妥存備查。
⑷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條件許可的學院可以單獨組織對考生實踐(實驗)、研究設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解決實際問題、進行研究設計的能力。測試成績記入綜合面試成績。
各項測試須設立一定數量的題庫,試題難度要適當,應避免問題的隨意性和偶然性,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全部過程要有詳細的記錄,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面試題目回答問題,并由教師當場打分。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具體要求見附件。
五、錄取辦法
(一)復試成績的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70%+專業英語筆試(滿分60分)×40% +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40%+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滿分40分﹚×40%
(二)錄取總成績的計算
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三)錄取原則
1、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推薦免試生已在推薦階段進行復試,不再參加此次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分為兩類:一類是學術型復試的考生,一類是全日制專業學位復試的考生。
⑴學術型復試考生:按照考生復試學科(或方向)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⑵全日制專業學位復試考生:根據考生復試選擇的專業(領域),分別按錄取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
2、參加復試的考生,如復試合格但未被該專業錄取,則根據國家調劑政策及本人意愿,屆時可調劑到生源仍然不足的相近專業;也可調劑到外校。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不予以錄取:政審不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90分)、體檢不合格、加試不合格、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替考。
六、關于復試名單確定原則
根據學校制定各學科招生計劃、上線合格生源人數及調劑生源情況,確定等額、差額復試學科,原則上執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為1:1.2。
具體調劑細則實行國家具體政策規定。
所有的調劑審核工作均需通過研究生處進行。
七、體格檢查
所有復試的考生都必須參加體檢,復試考生統一在本校校醫院體檢。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中各項成績復核及考務工作的協調組織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督察組成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管。
(三)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四)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研究生復試命題和評卷工作遵循初試專業試題的命制要求和規范。試題和答案在啟用前均為國家機密級材料。
研究生招生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高校和社會的穩定,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青島理工大學2012年研究生復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要求
附件:
青島理工大學2012年研究生復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要求
一、組織與安排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安排,有條件的專業可以和綜合面試同時進行,沒有條件的由學院單獨組織。
二、基本要求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的總分40分,本著英語為本專業服務的宗旨,盡可能結合專業特色,主要測試考生實際應用英語進行交流的能力。考試時間約10分鐘。
三、測試方式與評分標準
測試方式采取考官與考生相互交流的方式,根據考生完成題目的情況進行評分,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評價:
1、語言的準確性:從語法與詞匯的準確性和詞匯的豐富程度,以及發音的準確性等因素來評分;
2、話語的條理性和連貫性:從討論有關話題或對話時連貫表達思想的語言長短、內容的條理性、連貫性評分;
3、語言的靈活性和語音語調:從考生語言表達是否靈活,能否自然、積極地參與討論或對話;話語是否得體;語音語調運用得恰當程度來評分。
四、命題建議
命題建議分為二部分:
1、考查考生口頭自我介紹的能力。
2、考查考生針對某一指定話題進行連續表達及簡短討論,重點考察考生交流的能力。
五、其他要求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必須有記錄和評語,考試結束后,由復試小組當場給出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