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愛崗敬業,熱愛應聘崗位的工作。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研究生學歷并且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其他人員須為無錫市生源或無錫市戶籍(不含在錫高校集體戶籍)。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簡介表)。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人員和曾在國家法定考試中因違紀而受過處理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