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無錫市江陰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公示和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逾期未辦理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辦理聘用手續前擬聘用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進行校驗,如畢業證書所填專業與招聘專業不一致,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聘期為三年,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考核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暫行辦法》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被聘用人員三年(兩個考試周期)內未取得執業資格或相應技術職稱的,由聘用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