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3、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公告》中“應屆畢業生”指2017年畢業生。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21日至1998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5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副高職稱及以上人員年齡放寬到45周歲(1970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6、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并符合相應全國醫師考試資格或全國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7、具體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條件為準,專業范圍參照《2016年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和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
8、戶籍不限。
9、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已被江陰市衛生系統事業單位聘用的占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