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確保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工作要求,為有效推進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發揮各院(所)、學科點、導師組在復試工作中的作用,保質保量完成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任務,現就2012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復試資格線確定
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10號),我校根據自身情況,在參照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的基礎上,劃定各專業復試資格線如下:
報考學科門類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50分) |
02經濟學 | 340 | 50 | 75 |
03法學 | 315 | 42 | 63 |
07理學(不含以下專業) | 290 | 38 | 57 |
071300生態學(林學院) | 320 | 38 | 57 |
08工學(不含以下專業) | 290 | 38 | 57 |
083400風景園林學 | 340 | 38 | 57 |
09農學(不含以下專業) | 255 | 33 | 50 |
090502動物營養與飼料科學 | 285 | 英語47,政治33 | 50 |
090601基礎獸醫學 | 270 | 英語40,政治33 | 50 |
090602預防獸醫學 | 300 | 英語40,政治33 | 50 |
090603臨床獸醫學 | 320 | 英語45,政治33 | 50 |
090704森林經理學 | 320 | 33 | 57 |
090706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 | 280 | 33 | 57 |
12管理學 | 340 | 50 | 75 |
0852工程 | 290 | 38 | 57 |
0951農業推廣、0952獸醫、0953風景園林、0954林業 | 255 | 33 | 50 |
095105養殖(動物營養研究所) | 265 | 英語40,政治33 | 50 |
1252公共管理 | 150 | 41 | 82 |
單獨考試 | 240 | 30 | 45 |
二、復試內容及形式
復試主要內容:專業課、英語、綜合素質和能力、創新精神和能力、體檢和思想品德以及公共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論。
復試形式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包括英語測試(聽力、專業英語)和專業綜合知識測試,全校統一組織。聽力測試時間30分鐘;專業英語為筆試,時間60分鐘;專業綜合知識測試為筆試,時間90分鐘。面試包括導師面試和學科面試,主要考察綜合素質和能力、創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英語口語,由相關院(所)組織。
有關要求按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管理暫行規定》(川農大校研發〔2011〕6號)文件執行。
三、總成績計算辦法
1. 復試成績為復試各考核方式成績之綜合,具體計算如下:
復試成績=聽力成績×5%+專業英語筆試×15%+專業綜合知識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
2.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下列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分×40%+復試成績×60%
(初試成績折算分為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
四、調劑工作
調劑程序:
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申請調劑,非研招網調劑系統的申請,學校不予同意。
校內調劑不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只需手寫申請,接收導師簽字同意,調入調出院(所)簽字蓋章同意后交研招辦即可。
調劑要求: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可在同一學科內調劑,理學和工學可調往農學門類,其它門類原則上不接受門類間調劑;
3. 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4. 學術型學位可調往全日制專業學位,全日制專業學位不能調到學術型學位;
5.我校不接收外國語考試科目為非英語的調劑考生;
6.符合國家其它調劑政策。
五、復試日程安排
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要求,我校確定如下復試日程安排:
時間 | 內容 | 地點 |
4月5日 | 公布我校復試安排 | 我校研究生招生就業網首頁 |
4月10日 9:00-12:00 14:00-17:00 | 考生報到(檢查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證,領取復試表、體檢表) | 報考農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資源環境學院、風景園林學院、動物營養研究所的考生在成都校區第一教學實驗樓一樓研究生管理中心報到;其它學院考生在雅安校本部綜合行政樓二樓會議室報到 |
4月10日下午或11日下午 | 導師面試(導師可安排提前進行) | 學院協助導師落實面試時間地點并通知考生 |
4月11日 8:30-11:40 | 英語及專業綜合知識測試 | 詳見復試表 |
4月12-13日 8:00-17:00 | 1、學科面試 | 詳見學院通知 |
2、體檢(需空腹查轉氨酶) | 成都校區考生在四川省八一康復中心體檢,雅安校本部考生在雅職院附屬醫院體檢 | |
4月11日下午 |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 請咨詢報考專業所在學院 |
4月15日上午 | 各復試專業組確定錄取名單,經院(所)審核,主管領導簽字后報研究生招生就業辦公室 |
學校或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六、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將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基本要求
1.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總成績(含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結合科研創新潛質、體檢和思想政治表現確定擬錄取名單。
2.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6.弄虛作假,不誠信者,不予錄取。
(三)計劃內、計劃外指標確定辦法
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實行計劃內、計劃外指標招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被錄取的考生(含全日制專業學位)為公費(計劃內指標),但破格錄取除外;滿足第一志愿外剩余的計劃內指標,研究生處根據各院(所)生源不足專業性質及需要從校外調劑的學生人數下達到各院所。各專業按照學生復試總成績(見第四部分)擇優確定計劃內指標人選。其余的為計劃外指標,學校將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
七、錄取信息公示、信息咨詢和信訪工作
各院(所)將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研究生處將對各院(所)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并對全校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招生信息和政策咨詢電話:研究生招生就業辦公室 0835-2882911
招生舉報電話:監察審計處 0835-2882561
研究生處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