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我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錄取質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中國礦業大學2012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精神,并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錄取組織工作
為保證本次復試、錄取工作的正常進行,學院成立2012年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段鑫星 副組長:劉超捷 成 員:楊思留、王超、龔 成、張長立、王 青、尹保華、王春業、王鋒 秘 書:劉 萍
2. 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為:
(1)負責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2)研究確定各學科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并對復試專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培訓,確保復試程序公正和復試結果公平;
(3)確定考生面試的內容結構及評分標準;
(4)指導各復試專家小組進行相應面試工作;
(5)審定各專業擬錄取學生名單;
(6)負責對考生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辦法。
3.復試專家小組的組成及職責:各復試專家小組由本學科5位辦事公正、學術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無直系親屬報考的教師組成。
各學科復試專家小組應按照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完成復試的各項具體工作,并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本學科擬錄取學生建議名單以及學業獎學金的建議等級。
二、錄取指標分配
根據研究生院下達的招生指標和我院已接收免試保研生情況,本次各學科招生指標分配如下:
1.經濟法學 12人 2.政治學理論2人
3.中國語言文學5人 4. 行政管理25人
5.教育經濟與管理 3人 6.社會保障 1人
上述指標不包括已接收免試保研生人數,不包括民族骨干計劃考生、不包括與常熟理工學院聯合培養人數。
三、復試分數線
根據差額復試的原則,按照擬錄取人數的120%--150%確定參加復試人數,我院各專業復試分數線確定如下:
1.經濟法學: 單科及總分均執行國家A線
2.政治學理論:單科執行國家A線,總分394分
3.中國語言文學:單科執行國家A線,總分374分
4. 行政管理:單科執行國家A線,總分376分
5.教育經濟與管理:單科及總分均執行國家A線
6.社會保障:單科及總分均執行國家A線
四、復試內容與方法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考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以及對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
1.專業課考試一律采取筆試、閉卷的方式,由學院統一組織,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具體考試科目見招生簡章。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內容分兩部分,一是考生用外語作自我介紹2-3分鐘,二是專家用外語提2-3個問題,考生現場作答。外語聽力和口語滿分為30分。英語考生外語測試由面試專家組負責,其他語種考生外語測試另請專業外語老師負責。
3.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包括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綜合能力、科研能力與潛質、知識素養等方面進行評價。滿分為120分。
五、復試時間、地點安排及注意事項
根據學校統一要求,我院2012年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時間安排如下:
2012年4月9日,報到(報到地點:文科樓A520);
2012年4月10日、11日兩天進行復試,具體科目、時間、地點,復試報到時通知。
由于各專業實行面試前后的嚴格分離,考生須于考試前15分鐘到達指定教室集合,并上交通訊工具,各專業第一位考生面試結束后到場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考試科目見招生簡章。
七、復試成績及錄取辦法
1.復試成績滿分為250分,其中,專業課成績滿分100分,外語聽力和口語30分、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20分。
外語測試和綜合面試的成績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其余面試專家所給成績的平均值。
2.將復試成績計入考生總分(考生總分=初試成績+復試成績)重新排序,確定錄取與否和專業獎學金等級;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3.復試成績不及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有一門不及格或政審、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結束后,考生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通過學院的“研究生培養”網頁予以公示。
八、學業獎學金評定
根據我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有關文件規定和研究生院下達的學業獎學金指標比例,按總成績確定考生的獎學金等次,并于錄取時一并通知考生。
九、其他有關事宜
1.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應在2011年4月9日到中國礦業大學南湖校區文法學院文科樓A520報到,上交《考生政治思想考察表》、《學習成績單》、學歷證書復印件、單位同意委托培養的證明等資料,并辦理相關報到手續。
由于是否曾公開發表過論文,在近年的工作、學習中是否獲得過各種獎勵是認定考生綜合素質的重要依據,各位考生復試時還須提及交公開發表的論文原件和復印件、各種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2.考生參加筆試、面試時,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復試。
3.各學科復試專家小組要嚴格執行復試工作規范,保證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各復試小組秘書要做好復試工作記錄,保留備查。
4.復試錄取工作中若遇到本細則未規定事宜,由本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中國礦業大學文學與法政學院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