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發[2016]21號)要求,魏來等75名人員經過筆試、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試及考察等程序,擬錄用為荊州市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七天(11月8日-11月14日)。廣大人民群眾如發現公示對象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問題,請來信或撥打監督電話。
來信寄至:荊州市公務員局公務員職位管理與考試錄用科或荊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干部科。
監督電話:0716-8278481;0716-8502127
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荊州市公安局
荊州市公務員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