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權的分類
(1)人格權:自然人具有法律上獨立人格所必須享有的民事權利。
主要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
(2)身份權:自然人因特定身份所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
主要包括:榮譽權、監護權、在婚姻家庭中的身份權。
(3)人格權與身份權的主要區別
權利主體范圍不同。任何自然人均有人格權;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具有身份權。人格權的主體具有廣泛性,身份權的主體具有特定性。
權利起止時間不同。人格權產生于出生、終止于死亡,與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起止時間相同;身份權產生于自然人取得某種身份,終止于身份的喪失。與特定身份的狀態有密切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