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2016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和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延邊州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工作定于近期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11月14日-17日,18日(遞補),共5天。
二、相關事宜
1.請進入面試的考生及時與招錄部門取得聯系,確定資格復審的相關事宜。
2.考生資格復審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以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到招錄部門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報考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面試考生,還需攜帶本人服務合同、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考核材料原件,送交招錄部門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3.請考生要保持通訊暢通,變更聯系方式時要及時告知招錄部門。外地考生資格復審時,請提前做好出行準備。
4.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按時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中共延邊州委組織部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