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2016年度招聘教學科研人員報名考試問題
考試方式為:1-36號崗位為試講,37-41號崗位為面試。
(一)試講前需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的復審,查驗下列材料原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
①身份證;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成績單;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駐外大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③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職稱證書、資格證書等)。④報名同時請將個人簡歷電子版發送至相應學院和部門。
(二)試講。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1-36號崗位)參加試講,辦法由學校制定,并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應聘人員。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學院或部門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做出評價,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試講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三)面試。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37-41號崗位)參加面試。面試按照揚州大學制定的辦法執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1-36號崗位試講成績為最終成績,37-41號崗位面試成績為最終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