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面試人員根據有關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報到,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面試。
(1)教師崗位(崗位A01—A06)
采用教學試講加答辯的方式進行,學科教師試講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教育能力。
(2)教輔崗位(崗位B07—B09)
采用實操或答辯的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能力及德、能、勤、績、廉、潛能等進行綜合考評。
面試評委由校領導、人事干部、有關教師或專家組成,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總成績。面試總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未達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