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同時須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中,分崗位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考生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有關安排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網站公布,有關考生可登陸網站查詢。
廣東省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校2016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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