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圍和條件說明
(一)畢業生范圍。畢業生應是全國普通高校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高校2011和2012年(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外)畢業生。
(二)海外高校畢業生范圍。海外高校畢業生是指2010年12月至2012年6月畢業并取得相應學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且未到教育部辦理就業報到證的留學人員。
二、資格審查材料
(一)所有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應提供的共性材料
1、在青島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丟失的,請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
3、照片。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3張(要求背面自行貼雙面膠,并注明姓名、畢業院校,字跡要清楚)。
(二)有關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需補充提供的材料
1、2012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1)《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2)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海外高校畢業生
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海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
(1)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或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4、2011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
(1)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均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審驗后報考人員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