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以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研究,2012年青島開發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0人(詳見《2012年青島開發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齡應在40周歲(1971年4 月24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符合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應聘。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者,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
統一報名時間:2012年4月25日9:00--27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2: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2012年4月26日9:00--28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青島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點擊“2012年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入口”,進入事業單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集中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審查確定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參加網上報名人員在確認已被初審通過后,要按規定時間登錄青島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應聘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報考人員可于2012年5月10日至12日9: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并于5月5日9:00—12:00到青島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青島開發區北江支路58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屬于減免考務費的,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以上證明材料辦理。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急需崗位可適當放寬。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需本人簽名)各一份。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執業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張(背面寫好姓名);報考崗位有青島開發區戶口限制的須提交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戶籍證明;有研究方向限制的崗位需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研究方向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屬無業人員的需提交有效期內的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2012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協議書)及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證明;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交國家教育部《國外學位學歷認證書》。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將在審核后退回。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其他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筆試成績加5分。已享受優惠政策被招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5月5日9:00—12:00,到青島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青島開發區北江支路58號)(逾期不再受理)辦理加分確認手續。
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除出具身份證和畢業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山東省或我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青島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要出具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處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區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證及復印件。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經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統一筆試
根據招聘崗位需求,筆試科目分為:綜合類(A)、醫療衛生類(C)、其他專業類(D)。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科技知識、市情市況等基礎性知識。醫療衛生類考試內容為臨床醫學等11個專業基礎知識;其他專業類分計算機和財會兩類試卷,考試內容為相關專業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筆試全市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2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在國家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政務網上公布。
根據招聘崗位和人數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選在網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青島開發區考試培訓中心嚴格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規程》(青人辦發〔2009〕14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9號)組織實施。有關面試事宜詳見國家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政務網公布的面試工作方案。
面試根據崗位不同,分為“答辯”和“答辯+技能測試”兩種方式(具體方式詳見《計劃表》)。
答辯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要素為報考人員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反應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
技能測試主要考察實際操作能力。主要檢驗考生專業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實際運用、臨床表現等實際操作能力。
面試成績當天在網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國家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政務網上通知。
面試收費標準為每人70元。
四、成績核算
面試結束后,不需進行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百分制加權計算總成績;采取“技能測試+答辯”方式面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占50%,技能測試成績占30%,答辯成績占20%,百分制加權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考試有關消息將在網上公布,不再單獨通知,請廣大考生關注。
五、體檢考核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并依次等額組織體檢考核。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和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考核工作由青島開發區衛生局統一組織,具體事宜將在國家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政務網上通知。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
體檢時需提交面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體檢費用自理。
六、誠信調查
考生體檢考核后,實施誠信調查,符合規定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七、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誠信調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原始資料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經審核后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提供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錄用人員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九、其他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取消或核減計劃、加分人員情況、考試成績、現場資格審查、面試方案、體檢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國家級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島區)政務網上(http://www.qda.gov.cn/)予以公布。
3、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統一分配。
4、監督舉報電話:0532-86988585
政策咨詢電話:0532—86989291
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一般在工作時間接聽電話。
本簡章解釋權屬青島開發區衛生局,其他未盡事宜由青島開發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2年青島開發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開發區人事局 開發區衛生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