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報名者須持身份證(復/轉軍人證)、畢業證、學位證、計算機資格證、就業困難認定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勞模證、軍烈屬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照片3張。
②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③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凡沒有經過就業困難認定的報名人員請到居住地所在辦事處申請就業困難認定。
④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016年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招聘公告
2026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