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巡特警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類警務輔助人員5名。現就招聘事項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2、女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0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3、初中及以上學歷;
4、已繳納社保10年以上(含10年)或至50周歲時社保可交滿15年的;
5、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⑴本人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⑵本人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本人參加邪教組織,道德敗壞,在社會上有不良影響的;
⑷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
⑸其他不宜參加公安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開始,人員招滿結束。報名地點: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巡特警大隊東大樓207室(武進湖塘常武中路89號)。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養老保險手冊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填寫《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2、面試。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思想狀況和崗位匹配性等。
3、體檢。對面試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單位統一組織進行。
4、政審。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用工單位對政審對象本人和主要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會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和現實表現等情況。政審合格人員名單報武進區人社局備案。
三、聘用
聘用人員一律實行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常武地區人員,自行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四、招聘咨詢
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巡特警大隊負責解答具體招聘崗位相關情況的咨詢。咨詢電話:0519-86305000-2365。
五、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紀委負責監督,并自覺接受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者,將追究相應責任。監督電話:0519—88310151。
六、本簡章由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負責解釋。
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