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1.可否由他人代為現場報名?
可以由代辦人持考生的書面委托及代辦人的身份證(查看原件,收取復印件)代為報名。由考生的直系親屬(或家屬)代為報名的,憑戶口本(查看原件,收取復印件)和代辦人身份證即可代為報名。
代辦人應帶齊《招聘公告》所要求的報名材料及證書、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等。
2.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作為工作經歷的證明?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作為工作經歷證明。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核。
全日制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3.招聘專業有何要求?
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表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如何理解“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5.報考人員最高學歷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可以,但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2016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在報名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
6.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含義?
大學英語四級是指已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CET4測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大學英語六級是指已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
崗位要求大學英語四級的,具有大學英語六級或英語專業四級、英語專業八級且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崗位要求大學英語六級的,具有英語專業四級或英語專業八級且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以此類推。
7.獲“雙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可以用第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來報考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
獲“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用第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報考,無需要提供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8.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的畢業生可否按大專學歷報考?
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的畢業生,在政策上視同大專(本科)學歷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
9.如何理解“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139號令),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二、關于考試和體檢
10.如果居民身份證遺失或正在辦理中,怎樣處理方可參加考試或體檢?
考生必須帶齊居民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或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憑臨時居民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或體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11.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等證件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等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居民戶口本雖載有個人相關文字信息,但只能證明是家庭成員之一,因沒有照片而難以辨別是否與持簿人相符;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等證件雖同樣載有個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題各異,發證機構出自不同部門,主管部門分屬各個領域,辨別證件真偽標準不一、難度大;只有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部門統一歸口管理,是證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證件,既載有個人信息和照片,又內設芯片并加密,易于鑒別。因此,為了給全體考生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防止弄虛作假,嚴肅考風考紀,本次招聘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將居民身份證作為考生參加考試或體檢的唯一居民身份證明。
12.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不能。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只能說明公安部門已經受理申請居民身份證補辦手續,是到期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憑證,但不是證明身份的法定證件,不具備證明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由于缺乏防偽標記,不易辨別真偽,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考生若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正在辦理中,應當及時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確保順利參加考試或體檢。
13.本報考指南適用范圍如何?
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