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
【主要內容】
結合復旦大學人才培養目標,綜合素質評價重點參考信息如下:
志愿服務 (公益勞動) 情況;社會實踐情況;
在黨團、班集體等組織里參與活動的情況;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基本型課程成績;
拓展型、研究型課程修習情況;
參與調查研究、撰寫實驗報告、研究性課題報告情況;
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情況;參與文藝、體育活動情況。
【使用范圍與方法】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中的使用
(1) 以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提供的基本信息作為專家評審材料,學生不再單獨向我校提供綜合評價材料;
(2) 專家將根據上述四方面考查內容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評審;
(3) 相關評審信息還將在面試時作為參考材料使用。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中的使用
(1)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上海考生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報名審核參考材料;
(2)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上海考生報考我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的報名審核參考材料。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校園開放日中的使用
學生參加我校校園開放日活動,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專家為考生提供針對性報考咨詢的參考材料。
上海交通大學
【主要內容】
1·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
學生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表現,包括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
2·修習課程與學業成績
學生掌握各學科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情況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科特長和學習興趣等。
3·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
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等。
4·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學生的想象力、創新意識,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動手操作能力,實踐體驗經歷,創新與實踐活動成果/作品等。
將由評審專家圍繞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綜合考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面試情況,給予學生全面的評價。
【使用范圍與方法】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綜合評價、自主招生等招生類型的初審中使用
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信息 (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 (市),通過相應途徑向我校提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我校在 自主招生及綜合評價等類型的招生初審中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初審的重要內容,擇優選拔綜合素質評價優秀的考生,淘汰綜合素質評價不佳的考生。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綜合評價、自主招生等類型的招生面試中使用
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呈現給綜合評價、自主招生等招生類型的面試專家,供專家在面試中使用,將其作為面試評分中重要的參考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的使用
在專業錄取環節遇到同分現象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
同濟大學
【主要內容】結合同濟大學人才培養目標,綜合素質評價重點考察內容如下:
1.獨立探究、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依據研究性學習經歷與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等信息;
2.專業興趣和學科特長。主要參考學生學科類、科技類等市級及以上獎勵 (證書),自我介紹及其附件等信息;
3.學習能力。主要參考高中前五個學期的基礎型課程成績 (含百分位成績);自主選修學習情況等信息;
4.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主要依據參加志愿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的情況等信息;
5.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主要參考學生藝術活動和體育 (比賽) 等市級及以上獎勵 (證書) 及個人作品等信息。
【使用范圍與方法】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綜合評價招生錄取中的使用
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評價,并折算成一定比例納入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同時綜合評價信息中的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研究型課程和自主選修學分學習情況等作為進入面試的必要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自主招生中的使用
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省 (直轄市),要向我校提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初審和面試環節的重要參考資料。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的使用
在專業錄取環節遇到同分現象和考生進校后專業錄取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予以錄取。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其他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中的使用
在各類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時,綜合素質信息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校園活動中的使用
在各類具有發掘學生創新潛質和學科特長的校園活動中,最后的評價或評獎將參考綜合評價信息情況。
華東師范大學
【主要內容】
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的目的和要求,及是否符合學校創新型人才培養的需求,考察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中如下有關內容:
(1) 學生本人的自我介紹及對未來職業或專業興趣情況;
(2) 參加志愿服務、社會實踐活動等情況;
(3) 在學校的學科成績以及學科成績的校內排位情況;
(4) 參與研究型課程學習的情況;
(5) 個人有關學科類、科技活動及體育、藝術獲得市級及以上獎勵(證書)、創造發明專利獲得情況等;
(6) 參與中學特色指標評價情況。
【使用范圍與方法】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綜合評價錄取中的使用
對報考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作為學校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和校測的重要參考依據。學校將根據當年綜合評價招生政策要求,在資格初審階段,主要查看考生綜合素質紀實報告的完整性和規范性,在校測階段,考生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將作為校測面試的重要參考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自主招生中的使用
對報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作為學校自主招生初審和校測的參考依據。學校將根據當年自主招生政策的報考條件要求,對應參考綜合素質紀實報告中有關內容,作為評判考生是否能獲得學校自主招生初審通過資格的依據。在校測階段,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將提供給校測面試評委作為評價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普通高考錄取中的使用
在普通高考錄取環節,學校在嚴格按照當年學校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錄取原則的前提下,將把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內容作為專業調劑錄取的重要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其他本科招生錄取工作中的使用
上海考生報名參加我校各類特殊類型招生或有關本科招生的各類活動中,學校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紀實報告,并將此報告作為報名資格審核的參考依據。
(注:相關信息來自各高校招生網站,如有變化,以實際公布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