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
2.筆試時間為2017年1月7日,9:00-11:00。
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查的,于2017年1月5日、6日(星期四、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報名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如本人不能到現場領取準考證的,可憑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凡未按時領取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信訪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