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鎮江市丹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聘用待遇
1、錄用人員首次簽定1年期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勞動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被錄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2、錄用人員年收入為4萬元左右,并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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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鎮江市丹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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