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產業集聚區人才隊伍結構、促進我縣產業集聚區發展提供人才保證,經縣委研究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拔產業集聚區對外招商服務局副局長兼聯絡處主任2名,產業集群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聯絡處主任1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的要求,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創造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把具有溝通協調能力、企業管理或招商能力強的優秀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為促進延津縣產業集聚區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二、選拔職位
1、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對外招商服務局副局長兼聯絡處主任2名;
2、產業集群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聯絡處主任1名。
三、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要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資格:
1、本市黨政機關、財政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干部;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現任科級干部均可報名;一般干部要求參加工作4年以上(2012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
4、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要求。
溝通協調能力強,有企業管理或招商經歷者優先。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以上崗位報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評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影響期限內的;
4、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本人在原單位尚在試用期內的;
7、省選調生或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等,未滿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
8、因法律、政策規定不宜報考的。
四、選拔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發布信息
本次公選公告于2016年12月9 日在延津縣人民政府網(www.yanjin.gov.cn)、延津縣電視臺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報名地點:延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老檢察院4樓)。
3、報名辦法: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縣報名人員按單位統一報名。對資格條件初審合格的人員,需提交《延津縣公開選拔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聯絡處主任報名表》和《延津縣公開選拔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聯絡處主任匯總表》各一份(相關復印件附后)、考務費30元、近期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4、報名人數與擬選拔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1;低于該比例的,根據選拔單位意見,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該名額。
5、本次選拔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任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任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競選人員承擔。
(三)考試
1、筆試。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本職位應具備的綜合能力,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管理、計算機應用、科技、歷史等,滿分為100分。
具體考務工作由延津縣產業聚集區管委會公開選拔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照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
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單的,視為自動放棄。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是否核減或降低比例,經領導小組研究,在確保公平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的名額遞減或取消。
特殊情況由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考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各崗位選拔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通過筆試加試按筆試加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審查檔案、提供有關證明或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選拔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造成的崗位空缺,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遞補須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
(六)任用
將考察人員情況提交縣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研究,提出擬任人選建議名單后,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任職人選。經研究某一職位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空缺。
對擬任職人選進行任前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任用手續;確有影響任職問題的,報縣委常委會復議,取消任職資格。
對公選任職的干部,安排崗前培訓。實行一年試用期,期間享受相應的政治、生活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履行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本縣符合條件被錄用的正副科級干部,原身份、職級待遇不變。
五、信息查詢
延津縣人民政府網站(www.yanjin.gov.cn)為本次公開選拔信息發布的指定網站,有關考試選拔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看發布的相關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面試及體檢等后果自負。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咨詢電話:0373-7628109 0373-7696626
六、紀律要求
(一)本次選拔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努力為競選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任用結果予以公示。
(二)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選拔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范圍,改變程序,擅自降低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實行責任追究。
(三)競選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選拔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對進入面試的人員,在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時放棄的,要主動與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公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執行。
延津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公開選拔領導小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