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哈爾濱市南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關于我省考生加分的相關政策,決定對申請政策加分考生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審核時間: 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2.審核地點: 南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崗區宣化街451-4號)后樓一樓會議室。
3.審核要求:申請政策加分的考生,須本人按指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審核確認。逾期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申請政策加分考生現場審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生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報名后在網站上“我的報名表”一欄打印)、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合同、原服務項目合同(已納入我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中的由各市地自主選聘的到村任職大學生志愿者)、縣委組織部開具的服務期內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2016年哈爾濱市南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加分審批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填寫完整)。
二、“三支一扶計劃”考生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報名后在網站上“我的報名表”一欄打印)、三支一扶報名登記表、《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2016年哈爾濱市南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加分審批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填寫完整)。
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生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報名后在網站上“我的報名表”一欄打印)、《黑龍江省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志愿者鑒定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2016年哈爾濱市南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加分審批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填寫完整)。
四、“村村大學生行動計劃”考生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報名后在網站上“我的報名表”一欄打印)、村村大學生報名登記表、黑龍江省村村大學生行動領導小組項目辦公室統一制作的協議書、《2016年哈爾濱市南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加分審批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填寫完整)。
五、“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項目生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報名后在網站上“我的報名表”一欄打印)、服務所在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證明、《2016年哈爾濱市南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加分審批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填寫完整)。
六、基層公益性崗位高校畢業生需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報名登記表(報名后在網站上“我的報名表”一欄打印)、勞動合同、《基層公益性崗位高校畢業生報考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資格認定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填寫完整)、《2016年哈爾濱市南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加分審批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填寫完整)。
關于《基層公益性崗位高校畢業生報考2016年哈爾濱市南崗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認定表》有關填寫及審定事項說明如下:
1、城鄉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是指由各級政府開發的,在城鄉街道、社區和鄉(鎮)、行政村從事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工作的人員。
2、《基層公益性崗位高校畢業生報考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資格認定表》由考生在附件中下載并認真進行填寫,要做到字跡工整、不得弄虛作假,《基層公益性崗位高校畢業生報考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資格認定表》內的信息應與勞動合同內信息一致。
3、《基層公益性崗位高校畢業生報考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資格認定表》“縣(區)就業部門意見”一欄,由縣(區)就業部門簽署意見,簽署意見內容包括:該考生工作是否已滿2年、考核是否合格及是否在崗、承辦人簽字、單位公章、審定簽署日期。
4、外縣(市)考生,由外縣(市)就業部門簽署意見后,直接報上級就業部門審核認定。市(地)本級考生,由區就業部門初審,報市(地)就業部門審定。
哈爾濱市轄區考生經區縣就業部門認定后到哈爾濱市就業局(和興路38號635室)審核認定。
政策咨詢聯系電話:0451-82766260
南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