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績認定:學生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當地教育考試院劃定的相應批次及專業的文化考試錄取控制線。
2.專業成績認定:考生所在地教育考試院有統一組織的相應專業考試的,認定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考生所在地沒有統一組織的相應專業考試的,原則上我校組織專業考試,且認定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
3.各專業錄取辦法
在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聯考或統考、且規定了某個專業的錄取原則或投檔原則的省市,按其規定執行。
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專業,女生身高原則上不得低于1.60米,男生身高原則上不得低于1.70米(專業成績特別優異者可適當放寬錄取條件);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專業,要求非色盲、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