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學院2017年藝術類錄取規則
山東省內考生:音樂學(含音樂學(師范類)、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學(體育舞蹈方向)、舞蹈學(健美操方向)、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等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專業考試并成績合格,美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全省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
音樂學(含音樂學(師范類)、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學(體育舞蹈方向)、舞蹈學(健美操方向)、美術學(含示范類)、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專業名次平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分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與高考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省外錄取規則:
1、省外考生必須參加本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且專業成績合格。
2、音樂學(含音樂學(師范類)、音樂表演)、舞蹈學、美術學(含示范類)、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學校從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專業名次平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