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現就2016年廣州市增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招用檢測車司機工作補充公告如下:
一、檢測車司機職位招用考試補充完善如下測試環節:招用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分為駕駛能力測試、面試兩個環節(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駕駛能力測試成績按60%、面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各環節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駕駛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及體檢人選。
二、駕駛能力測試和面試的時間及地點以具體通知為準,報考人員要按要求依時到達考場參加考試,缺席均作棄權處理,不再安排補考。
三、本補充公告僅適用于本次招用的檢測車司機職位。
四、原招用公告中本補充公告未涉及的事項保持不變。
廣州市增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