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光明新區鳳凰辦事處決定面向市內公開選調職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光明新區鳳凰辦事處2016年12月公開選調職員崗位表》。
二、選調范圍
職員:通過深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或經選聘,已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并經試用期轉正的職員;經費形式為財政核撥的事業單位在編職員。
三、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黨紀、政紀處分記錄;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3.符合本公告、《光明新區鳳凰辦事處2016年12月公開選調職員崗位表》規定的資格條件及我市職員交流的相關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期內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23日17:30,咨詢電話:0755-23193356,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或現場報名。請報考者將報名表、報名信息簡表發送至fhzzrs@szgm.gov.cn(報名表與報名信息簡表內容不一致時,默認以報名信息簡表內容為準)。報名地址:光明新區光明新區鳳凰辦事處416室,聯系人:陳靜詩,電話:0755-23193356。電子郵件報名成功后將收到回復郵件確認,如未收到回復郵件,可致電0755-23193356查詢。
3.報名相關紙質資料在資格審查前提交,未按要求提交者,將取消面試資格。紙質資料按下列順序排列并裝訂:(1)《》;(2)《深圳市光明新區鳳凰辦事處選調職員報名信息簡表》;(3)職員備案表或在職人員名冊;(4)干部任免審批表或任現職級文件復印件;(5)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6)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7);(8)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如工作經驗承諾書、本人負責或參與撰寫的綜合性材料等。以上材料中(3)、(4)可暫不提供,待單位考察時補交。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中需要補充報考材料的,應按通知時間和要求補充相關材料,未能按時補充的,視為審查不合格;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資格審查結果及面試事宜將短信通知考生。
(三)面試
對進入面試人選,將發送面試通知短信。面試時間、地點及形式詳見通知短信。考生憑面試通知短信及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現場發放。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慮面試成績、人員工作經歷與職位匹配性,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并電話通知至考生本人。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結束后將安排考察,考察工作由鳳凰辦事處實施。
如出現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棄等情形,可根據需要在參加本職位面試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選調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及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報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審批。
(六)辦理調動手續、公布選調結果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選調人員任職并辦理正式調動手續。在光明新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布選調結果,未獲選調資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資質或工作經歷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只是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
(二)通過本次選調調入鳳凰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原則上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為3年。
(三)考生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
(四)事業單位職員入職后的崗位聘任按深圳市現行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
(五)事業單位職員選調執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
(六)擬選調對象無正當理由2個月內(從發出商調函之日起算)未辦結調入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光明新區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大道光明新區管委會611室,電話:0755-88212716、0755-88211918。(應該是鳳凰辦事處負責解釋,并留辦事處的電話)
深圳市光明新區鳳凰辦事處
2016年12月19日
相關附件詳情請參考:http://www.szgm.gov.cn/szgm/132100/xwdt17/134881/73240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