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結構,充實教師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學、小學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專業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1、公開招聘普通中學、職業中學和特殊教育學校專業技術12級以下教師61名(附件1);
2、公開招聘農村村級學校專業技術12級以下教師50名(附件2)
三、基本條件
(一)政治思想: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儀態端莊,語言流暢,學業成績優秀,主要學科無補考;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報考普通中學教師崗位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生必須具有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原則上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
2、報考職業中學(職教中心、文峰職中)建筑專業崗位的,必須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崗位必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原則上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
3、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原則上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
4、報考農村村級學校教師崗位的人員,專業不限,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自愿在所聘村級小學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試用期)。
5、應屆畢業生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
(三)年齡條件:報考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
1、自愿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試用期)。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巫溪縣在編在冊的教師;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發布《簡章》、現場報名、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含面試)、體檢、考察考核、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報考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或教務處加蓋公章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書、學科成績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時打印《重慶市巫溪縣2012年度公招教師考試報名表》1份(附件3)到指定地點報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崗位報名。報名時,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2、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2年5月8日上午9:00—5月9日下午18:00,重慶市巫溪縣教育委員會人事科。
3、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于2012年5月11日工作時間內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筆答的方式進行。招聘指標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需達到1:3的比例才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調整到1:2的比例開考;達不到1:2比例的,相應遞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招聘指標=實際報考人數×開考比例四舍五入計算)。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崗位,由縣教委向報考該崗位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報考該崗位的報考人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筆試內容:
(1)報考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人員,筆試內容為重慶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指定教材《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教師職業道德(《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報考小學村級學校教師崗位的人員,筆試內容為重慶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指定教材《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小學語文、小學數學。
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
4、筆試地點及時間:筆試時間2012年5月12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參加筆試的人員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請自帶必需的文具用品。
(三)專業能力測試(含面試)。
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采取試講(上課或說課)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專業能力測試按同一崗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普通中學、職教中心、文峰職中和特殊教育學校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擇優確定專業能力測試人員,合格人數沒有達到1:3比例的,則降低該崗位至1:2的比例確定專業能力測試人員;對參加小學教師崗位考試的人員,按照1:1.5的比例擇優確定參加專業能力測試人員】。
若達不到招聘崗位指標的,則按“實際參加專業能力測試人數×測試比例”計算招聘指標(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出現招聘指標減少時,應當場告訴參加專業能力測試的考生。
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后,以考生筆試成績占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5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50%。
專業能力測試當日公布考生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次日公布考生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考生可在“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政府網”上查詢(http://wx.cq.gov.cn/index.html)。
(四)體檢。
體檢人選依據總成績按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優先;若并列者都取得教師資格證,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報考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的則以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則以語數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19號)和《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縣教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若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擬聘資格而出現崗位缺額的,按前款之規定依次遞補。
體檢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五)資格復查和考核。
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的擬聘人員于2012年8月10日,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以及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供相應學歷的學籍檔案)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確定為擬聘公示對象,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六)公示。
經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政府網、巫溪縣教育網、巫溪縣黨政辦公網進行為期限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時接受社會監督。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組織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工作,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巫溪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聯系人:楊永馗 張昌林
聯系電話:(023)51527870 51521484
附件:
1、重慶市巫溪縣2012年公開招聘小學(村級學校)教師崗位一覽表
2、重慶市巫溪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一覽表
《巫溪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來源于重慶人才公共信息網,最近更新:2012年5月2日。
附件下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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