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位于三峽庫區重慶萬州,毗鄰萬州火車站、渝萬高速公路出口和紅溪溝萬噸深水港碼頭,與萬州機場隔江相望。經過70年深厚文化底蘊的積淀和建院以來超常規、跨越式發展,學院已建設成為一所歷史悠久、文化厚重、設施現代、環境優美的高等學府,是教育部重慶市單獨招生試點院校之一,重慶市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
學院辦學條件優越,基礎設施完善,校園環境優美。校園占地600畝,建筑面積20余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設備投入2888萬元。學院建有校內實習實訓中心 68個,校外實習基地62個;設有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命名的“全國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和“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培訓考試站”。是清華大學對口扶貧遠程教學站、重慶市三峽庫區移民勞動技能培訓基地和萬州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
學院建立了一支素質高、結構合理的專兼職教學團隊。現有教職工321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等副高級職稱84人,碩士以上研究生100余人;外聘教師60余人,從工廠、企業聘請了大量高級技師擔任實習指導教師。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定高級考評員87人,專業帶頭人及骨干教師65人。
學院立足庫區,輻射重慶,面向全國,以就業為導向,以社會需求為準繩,以能力培養為本位,加強專業建設,形成了以高職教育為主,短期技能培訓為補充的辦學體系。 目前,學院開設有農林科技系、動物科技系、機械與電子工程系、農業機械與車輛工程系、經濟貿易系、信息科技系、基礎教學部和繼續教育學院等8個教學單位34個專業,普通全日制在校學生7000余人,面向全國招生。 2007 年通過全國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是重慶市文明單位,重慶市安全文明校園,重慶市園林式單位,重慶市職業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重慶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學院高舉“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開放辦學理念,注重對外交流與合作,注重與企業的合作辦學,牽頭成立了三峽庫區職教集團。與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國內外30 余所同類院校及社會機構建立了校際合作聯系,與 1000余家企業建立了校企合作關系。學院結合市場人才需求和全國對三峽庫區的對口支援,廣辟人才安置渠道,長期與30多個省、市的人才交流中心和近100 個名優企業、跨國公司、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了穩定的畢業生供需關系,與中國第三方教育數據咨詢和教育質量評估機構麥可思公司合作,建立了“社會需求和就業結果跟蹤評估系統”指導學院科學辦學,畢業生就業率達98.6%,為社會培養了50000多名理論夠用、具有較強實踐能力的高端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學院已建設成為三峽庫區一所培養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和搖籃。
當前全院師生員工正秉承“德厚學勤、技高業精、工于繼承、志在創新”的校訓,在學院黨委行政的正確領導下,大力加強內涵建設,不斷強化農業特色,著力打造“和諧學院”、 “創新學院”、“示范學院”,為建成重慶示范、全國知名的高職學院而不懈奮斗!
二、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18名。(詳見《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增加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五、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未受任何處分;
3、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且五官端正;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它具體條件(詳見《計劃表》);
6、招聘博士研究生、教授、副教授(含高級工程師)等高層次人才的基本條件:
(1)教授職稱人員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含高級工程師)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應聘者若屬省市級學科(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及其以上層次的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2)教授、副教授職稱人員應當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較高的教學水平,至少能承擔本學科的專業基礎課、專業主干課2門。
7、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基本條件:
(1)具有所從事專業技術崗位相對應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學歷及相應學位。
(2)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碩士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緊缺專業的畢業生,同時具備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年齡可適當放寬;
8、在學校學習期間學習成績優良或在原崗位工作中無違紀違規行為;
9、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它條件。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分崗位競聘,學校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筆試、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等考核辦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完成。凡符合公開崗位招聘條件者選定一個崗位并下載《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如實填寫后發至電子郵箱:rsc938@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應聘單位及崗位)。報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聯系人:何小紅 電話:023-58800938;
網上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2年5月15日。
(二)資格初審
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對報名者提供的《重慶三峽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按招聘崗位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學院將在網上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回復確認。
(三)資格復審
人事處將在2012年5月18日前組織資格復審(具體時間電話通知)。由用人部門與人事處根據應聘人員資格復審情況,確定最后的擬招聘崗位人數,并按不低于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
參加復審人員需持以下有效證件到學院進行資格復審:
1、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其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獲獎證書、學術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3、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和經單位加蓋鮮章并經應聘人員簽字報名表,參加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組織的資格復審。
(四)考核辦法
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組織的考核,考核采用現場打分的方式進行,按分數多少推薦。考核時間初定5月下旬。
1、教授、博士研究生考核
采用作專題學術報告及學術交流訪談的形式進行考核,提供學術成果資料。
2、專業教師(含副教授)考核
考核由人事處負責組織,通過面試、筆試、試講、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等環節的考核,給出成績。
3、其他工作人員考核
考核由人事處牽頭,各相關部門組織,通過面試、筆試、提問答辯、案例分析等環節的考核,給出成績。
(五)初步確定人員
按照招聘名額的1:1.5的比例,由用人部門與人事處共同研究,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名單。
(六)體檢
體檢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院同意并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的,其缺額根據應聘該崗位人員試講、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政審
對應聘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統一組織復查。政審后由學院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體檢、政審的情況確定擬錄名單,報院長辦公會研究。
(八)公示
體檢、審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三峽職業學院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以及聘用崗位。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市教委審核,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若違規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三峽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