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忠縣縣委組織部
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上半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忠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2年上半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面向基層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名額及范圍
本次有31個縣級機關遴選57名非領導職務人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簡稱:參公人員;下同);有14個縣級事業單位遴選2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布遴選的職位(崗位)一律面向本縣在編在崗人員公開考試遴選,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考試,每人可報考1-2個職位,具體單位、職位及名額詳見《2012年上半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一般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
3.在鄉鎮工作時間滿2周年及以上;由政府委托為鄉鎮基層單位定向培養的大學生,畢業后到定向單位工作服務年限滿5周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與遴選職位(崗位)相同的個人身份和經費供給渠道;參公人員和公務員崗位可互相報考;
7.具有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和專業或職(執)業資格及技能等其他條件(詳見《遴選職位表》)。
鄉鎮工作年限、服務年限、年齡等截止時間均為2012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遴選:
1.縣管領導干部;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
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處理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通過公開招錄、公開遴選、調動至現單位未滿3周年的;
6.今年報名參加縣內外公開遴選和招考超過2次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遴選機關的遴選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遴選職位表》。遴選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二)現場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自行在忠縣人民政府網、忠州新聞網、忠縣紅巖網、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忠縣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A4紙雙面打印)由本人工整填寫,經所在單位黨組織和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現場報名,報名時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應專業技術職稱或職(執)業資格、技能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張。
報名地點及聯系人:報考公務員(參公人員)崗位的在縣委組織部干部科(縣行政中心辦公大樓五樓5009室)。聯系人:潘勇、張平,聯系電話:54232918。
報考事業單位崗位的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人:劉克文聯系電話:54246481。
報名時間: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報考信息和提供相關證件,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5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報名時,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發給《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為《綜合知識測試》,主要測試內容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見《2012年上半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考試大綱》(附件2)。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筆試時間:2012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規定為準。
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近三年因年度考核榮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兩個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復加分);對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優秀等次,每獲優秀等次一次加1分,總分為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累計。筆試加分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書面申請、年度考核優秀證書或立功受獎通報(決定)、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逾期未辦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加分項目分值。
(五)建立候錄庫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三類,分別建立候錄庫。
進入各類別候錄庫人數根據報考人數與遴選職數的情況確定。若該類別報考人數與遴選職數總數之比例大于(等于)2:1,則按遴選職數總數1.5倍的數量確定各類別候錄庫進庫人數;若報考人數與遴選職數總數之比例小于2:1,則按參加筆試人數75%的數量確定各類別候錄庫進庫人數。
進入候錄庫人選根據各類別候錄庫進庫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若進入候錄庫人員最后一名的筆試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候錄庫。
進入候錄庫人選候錄資格從發布遴選公告之日起算,1年內有效,逾期未能遴選成功人員自動解除候錄資格。
進入候錄庫人員筆試成績在下一環節不再計算。
(六)面試
面試由遴選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面試方案分別送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審查同意后實施。面試由遴選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遴選職位崗位履職要求,可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結構化面試、調查研究、面談等多種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根據工作需要,遴選單位可在面試中組織《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主要測試遴選職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管理知識和專業政策法規等。
面試時間及具體有關事項由各遴選單位負責通知。面試前,遴選機關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
參加面試人員為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的進入候錄庫的人員。
無人報名的遴選職位,待具備遴選條件單位遴選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發布調劑職位通知、統一組織報名,遴選單位選取進入候錄庫的、服從調配的、且符合職位需求條件的報考人員組織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遴選人員無故放棄遴選的,記入個人信息,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遴選。
(七)考察
根據面試情況等額確定考察人選。遴選機關應認真制定考察標準和工作方案,將考察有關事宜書面通知考察人選,并及時與被考察人所在單位進行溝通。考察重點為德、能、勤、績、廉。考察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察結果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遴選單位綜合遴選職位要求及報考人員面試、考察情況確定遴選人員。若遴選人員明顯與遴選崗位職位履職要求不符,報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可減少(或取消)遴選人數。
六、試用與調動
(一)根據面試、考察結果,確定擬遴選人員,擬遴選人員名單要分別在原單位、遴選機關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按照有關規定向擬遴選人員所在單位發試用通知,試用期為3個月。
(二)擬遴選人員在試用期間,由試用單位進行管理,并負責對其德、能、勤、績、廉的綜合表現嚴格考核,試用期滿后分別向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報送試用期間的綜合表現及試用合格或不合格的書面報告。
(三)試用期滿,對試用合格的,分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發調動通知;對試用不合格的,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書面通知試用人員回原單位工作。
七、紀律與監督
(一)遴選工作實行《公務員回避制度》,報考者不得報考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單位。
(二)遴選工作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全面接受社會的監督。
(三)嚴肅遴選工作紀律。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肅處理。
1、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騙取考試,或者違反開遴選紀律報考,或者不遵守《公務員回避制度》的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對已參加試用或者已調動的,一經查實,退回原單位。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在報名和考試、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原工作單位(崗位)或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簡章由中共忠縣縣委組織部、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市忠縣2012年上半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職位表
2、重慶市忠縣2012年上半年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考試大綱
中共忠縣縣委組織部
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4月28日
《忠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忠縣紅巖網,最近更新:20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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