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有關精神,2017年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學歷、高職稱人員67名。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事業單位人員67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官網(http:www.czhospital.com)。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即在1986年1月12日后出生),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放寬至32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1月12日后出生);兒科、產科、急危重等緊缺崗位放寬至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1月12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相關學歷認證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
(3)臨床崗位第一學歷的畢業院校要求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兒科、產科、急危重等緊缺醫療崗位,醫技檢查、輔助類科室崗位第一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以上。
(4)報考臨床醫學類崗位第一學歷的專業須為臨床醫學專業(不包括中醫及中西醫結合專業)。
(5)報考醫療醫技崗位的須有醫學學歷背景。
(6)醫療崗位需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
(7)醫師執業證的執業范圍需符合報考崗位的執業要求。
(8)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計劃崗位表》。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者及住院醫師規范培訓合格證者優先。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博士研究生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免筆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程序。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
2017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8:00-12:00,14:30-17:30
3.報名地點。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中心醫院后勤綜合樓317會議室。
4.資格審查內容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2017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院校畢業生推薦表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往屆生須提供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學歷查詢網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第一學歷畢業證、學士學位證。
(5)有執業醫師資格要求的須提供醫師資格證和醫師執業證。
(6)《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
5.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現場領取準考證。
6.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如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公開招聘考試崗位招聘人數與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2。
(二)筆試
筆試對象為須進行筆試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
1.筆試科目。專技崗位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管理崗位筆試科目為專業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三)面試
1.面試對象。參加筆試的所有考生及免筆試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
2.面試時間。2017年1月14日(星期日)上午8:00開始。
3.面試內容。進行專業知識測試。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免筆試崗位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筆試崗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免筆試崗位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所在面試評委組所有評委有效成績總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四)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的規定執行。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
面試后,因本人放棄或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情況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按照考試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缺少證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和體檢。
3.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735-2225017。
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2225165。
附件:
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