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需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辦理資格審核。
1、身份證;
2、畢業證書(中級合格者提供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初級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畢業證書);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準考證;
5、“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且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校生可加蓋學校公章)
6、與準考證同一底板的2寸照片2張。(若沒有留存電子版的考生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證書查詢系統獲取)
時間: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0日;
地點:忻州市財政局會計科(利民西街18號)
聯系電話:3035017
前四項須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遺失報名信息表的考生可從“附件”中下載相關表格。
忻州市財政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16年12月22日